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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热门话题】关于15日21路事件的讨论 [523楼新增杭网报道/545楼新增钱报报道] [打印本页]
作者: 奔跑在雨中 时间: 2007-6-23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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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son 时间: 2007-6-23 22:32
且不说民警的处理方式,如果楼主所述属实的话,公交集团当应该出面去登门道歉!
作者: 151电车 时间: 2007-6-23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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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子青 时间: 2007-6-23 22:40
小强热线
作者: 子青 时间: 2007-6-23 22:42
建议以后用带录音的手机和公交公司交涉
然后媒体曝光
如果事情属实
那两个女生,警察,公交公司都应该道歉
作者: 风圣 时间: 2007-6-23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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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son 时间: 2007-6-23 22:42
公交热线竟然可以如此打发一名无辜的老妪,天理何在?司机在不弄清事情真相之前,大庭广众之下居然如此呼喝楼主的母亲,这样的行为怎能不公开道歉?电话道歉当不能接受!
作者: 子青 时间: 2007-6-23 22:44
顺便说一句,估计英国女皇也有LV的钱包
不知道这个老太婆有没有被人当小偷过
现在有些孩子以貌取人,不尊重他人的现象非常严重
强烈要求找到他们学校 要求学校加强教育
作者: JXN 时间: 2007-6-23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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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奔跑在雨中 时间: 2007-6-23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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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子青 时间: 2007-6-23 22:44
原帖由 jason 于 2007-6-23 22:42 发表
公交热线竟然可以如此打发一名无辜的老妪,天理何在?司机在不弄清事情真相之前,大庭广众之下居然如此呼喝楼主的母亲,这样的行为怎能不公开道歉?电话道歉当不能接受!
应该在公交总站贴告示书面道歉
作者: 子青 时间: 2007-6-23 22:45
原帖由 奔跑在雨中 于 2007-6-23 22:44 发表
谢谢大家,我已于6月21日晚上第二次向公交热线投诉,要求换个人,本着人性的、人道的原则和站在公正的立场解决问题。今天6月23日还没反应。
明天(6月24日)我准备向12345投诉,至少123345会让公交热线有个声音发出来 ...
要杭州一台播连线12345的时候打,直接媒体曝光
作者: jason 时间: 2007-6-23 22:47
原帖由 奔跑在雨中 于 2007-6-23 22:44 发表
谢谢大家,我已于6月21日晚上第二次向公交热线投诉,要求换个人,本着人性的、人道的原则和站在公正的立场解决问题。今天6月23日还没反应。
明天(6月24日)我准备向12345投诉,至少123345会让公交热线有个声音发出来 ...
很有必要,我会严重关注此事的处理情况。
如果这样也可以,那以后车上的小偷都可以通过向司机随便指无辜乘客是小偷的方式来逃脱了,真是岂有此理!
作者: 〓DENSO〓 时间: 2007-6-23 22:56
楼主,我真的觉得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这样的事情真的让大家都觉得很刺痛。
希望你妈妈能够走出这个阴影,建议你可以带你妈妈去旅游。
对于警察的做法,我觉得什么叫“毁了女孩的一生”难道让她们在学校出个丑作为对她们无耻行为的忏悔就会毁了她们的一生?
对于司机?还算是个人吗?作为一个成年人难道没有一点判断力?我觉得就算停他一个月的工资也不算过分。公交热线算什么态度?21路车队的人既然说他没有人性,那楼主你就把他当是乱吠的畜生,让你妈妈也把他当畜生,也许这样你妈妈会好过点。
希望老人能走出阴影,开开心心地生活。
作者: jason 时间: 2007-6-23 23:05
司机报警是没错,换了我是司机,我也肯定会报警,因为我这样一个不是公交司机的人都会觉得纳闷,怎么“小偷”偷了人家东西还会睡着的?司机没有正确的判断也无可厚非,但是司机完全没有权利大喝这位老妪站到车厢前面去。
作者: bustthx999 时间: 2007-6-23 23:06
相信这个社会好人比较多,如果LZ说的全部属实,一定会有人来帮助LZ的
[ 本帖最后由 bustthx999 于 2007-6-23 23:09 编辑 ]
作者: jason 时间: 2007-6-23 23:06
民警认为老妪去找两位女生的学校会“毁”了女生的前途,那他们为什么不让两位女生当着众多乘客的面向老妪道歉呢?
无缘无故吃了这么一个冤枉就当没事发生过了?
作者: 啊呀哎呦 时间: 2007-6-23 23:13
这样的学生,毁掉她们的一生也无所谓
不同情
作者: 风圣 时间: 2007-6-23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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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son 时间: 2007-6-23 23:27
原帖由 风圣 于 2007-6-23 23:19 发表
司机的工作是驾驶,安全行车,
碰到有 乘客说遇到小偷,关门报警是对的,后面的事情由警察来处理.
至于司机当时的态度,对一个老年人来说,有点欠妥当.司机可以做个道歉,但请楼主不要太难为司机了,开车已经很累了 ...
没觉得要怎么为难当事司机,而且也不需要用钱来解决问题。首先必须弄清楚事实的真相。如果事实的确如此,那我觉得公交集团派当事司机登门道歉还是必须的,毕竟这起事件对老妪心灵的创伤是重大的。
作者: keentwi 时间: 2007-6-23 23:30
这样的事情,靠边关门打双跳,叫110,其他什么都不要做 不要听。
作者: PLA狙击兵 时间: 2007-6-23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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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ustthx999 时间: 2007-6-23 23:40
我估计司机也是因为一车人的"正义"而没办法,觉得自己是车长,总要做点事情平民愤,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做事情总要看的全面点
作者: jason 时间: 2007-6-23 23:43
原帖由 rujian119 于 2007-6-23 23:40 发表
我认为除了让他妈妈站到前面去这点以外,另外司机没做错什么。
这两个女学生需要好好调教一下,从小就以此为乐,这样下去,以后就是社会的败类了。
现在的关键点就在于司机到底有没有让这位大妈站到车厢前面去,因为关门报警肯定是没有错的。还有,虽然司机不是警察,无权过问细节问题,但是在报警之前应该有作一个简单的调查和判断。是谁丢了东西,丢了什么?谁偷了?难道就凭小姑娘一句“她的钱包和我那个很像”?这也太武断了吧?
[ 本帖最后由 jason 于 2007-6-23 23:49 编辑 ]
作者: jason 时间: 2007-6-23 23:51
原帖由 rujian119 于 2007-6-23 23:46 发表
现在找证人也找不到了,都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了。我想想看,司机是不会主动让乘客站到前面去的。
查找一下证人还不容易吗?现在又不是原始社会了,通过媒体查就对了,看看那天司机到底是怎么处理事情的嘛。。。
作者: jhh2_515 时间: 2007-6-24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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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hh2_515 时间: 2007-6-24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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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hh2_515 时间: 2007-6-24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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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hh2_515 时间: 2007-6-24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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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hh2_515 时间: 2007-6-24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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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hh2_515 时间: 2007-6-24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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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8 时间: 2007-6-24 02:23
可以肯定的是驾驶员和公安的处理方式都没有违法相关法律,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处理方式的不妥当不完美确实存在的.毕竟别人也没搜查楼主的母亲,仅存在嫌疑而已,那对女学生的行为则另人谴责,至少事后应该道歉!公交司机我不认为需要道歉.毕竟他说了是女学生指任楼主的母亲有嫌疑,所以他是转述而已.如果楼主母亲要恢复名誉,关键还是要找到那2个女学生.
作者: K8 时间: 2007-6-24 02:24
基本赞成
jhh2_515
的观点!
作者: 三星ANYCALL 时间: 2007-6-24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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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奔跑在雨中 时间: 2007-6-24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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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天抛锚 时间: 2007-6-24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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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djjss123 时间: 2007-6-24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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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奔跑在雨中 时间: 2007-6-24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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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天抛锚 时间: 2007-6-24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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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nt2004 时间: 2007-6-2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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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破车一辆 时间: 2007-6-24 10:34
靠,什么学校的学生啊,这么缺德,不就是人家有LV钱包,你嫉妒啊。
查了一下21路经过的站点学校:杭二中分校、杭九中、前进中学、浙大附中
[ 本帖最后由 破车一辆 于 2007-6-24 10:42 编辑 ]
作者: 白么儿... 时间: 2007-6-24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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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沙发妞 时间: 2007-6-2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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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么儿... 时间: 2007-6-2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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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讨厌你 时间: 2007-6-24 10:50
可能还是楼主母亲老人家比较老实,说不过两个女孩,以后要练好口才,那就不用怕了!
作者: skysprite 时间: 2007-6-2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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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奔跑在雨中 时间: 2007-6-24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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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ustthx999 时间: 2007-6-24 11:25
司机要是叫你妈妈站到前面去,把自己当"执法者",那是肯定有错的,要是司机只是打了电话报警,然后大家静等110来,那这个事情跟司机,跟公交集团都是没有关系的,症结还在学生身上,LZ更应该找学生以及"放任"学生的警察,让他们两个来给你妈妈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作者: 〓DENSO〓 时间: 2007-6-24 11:29
楼主,这里不是司机之家,我们大家80%都是普通乘客。抑或是公交爱好者而已。
我们不偏袒司机,只是从客观情况公正来说。
如果司机真的“大喝”你母亲站到车前“示众”的话,那我觉得司机确实做法不妥,应该道歉。
作者: 〓DENSO〓 时间: 2007-6-24 11:32
楼主,如果可以的话,你应该去处理这个事情的警察那边要来那两个学生的姓名与学校,作为当事人家属,你完全有权这样做。警察也一定会配合你。
之后你可以把这个情况反映到他们学校,我想学校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因为这件事情归根结底错在学生,这没有什么保护不保护未成年人的问题,我们并没有要公布他们的真名,只是让她们两个学生上门给您母亲道个歉罢了,如果警察坚持连道个歉都是要“毁了学生的一生”的话,那我想这个警察不说是重读警校了,也许真的应该去重读小学一年级了。
[ 本帖最后由 〓DENSO〓 于 2007-6-24 11:34 编辑 ]
作者: skysprite 时间: 2007-6-24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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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elew 时间: 2007-6-24 12:23
去闹啊,这都算是什么事情啊。这两小P孩……不说也罢……脑袋都被驴踢过了
楼主和楼主的母亲要强硬一些啊,司机有什么权力呵斥顾客,欺负老年人啊?
该道歉的道歉,该赔偿的赔偿,顺便bs一下某些吃空的乘客,跟着瞎起什么哄
作者: K8 时间: 2007-6-24 12:24
原帖由 奔跑在雨中 于 2007-6-24 11:17 发表
谢谢了!在这个司机之家里,我得到的每一个善意的留言,都感到温暖无比!我们不会敲诈,我们不会置司机于死地,但我们会坚持要求合理的道歉赔偿,消除影响,决不退让!
请问,您为什么死纂着司机不放呢?请记住,事件的始作俑者是那2个女学生,补充一句,尽管2个女学生不受刑事审判,但是对于处理您这个事情还是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经解决的,这不影响您为您母亲恢复名誉,请千万不要拣了芝麻丢了西瓜.把恢复名誉的主体方向搞错了.司机和警察在整个过程中充其量我认为还是做的不完美而已.要说错误.上到责任的杠子,还是那句话:找到那2个女学生才是恢复你母亲名誉的关键.
作者: 奔跑在雨中 时间: 2007-6-24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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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LES 时间: 2007-6-24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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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罗 时间: 2007-6-24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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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妞小撒 时间: 2007-6-24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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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僸区あ老大 时间: 2007-6-24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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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妞小撒 时间: 2007-6-24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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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僸区あ老大 时间: 2007-6-24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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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浩逸 时间: 2007-6-24 14:59
原帖由 rujian119 于 2007-6-23 23:40 发表
我认为除了让他妈妈站到前面去这点以外,另外司机没做错什么。
这两个女学生需要好好调教一下,从小就以此为乐,这样下去,以后就是社会的败类了。
不用这样下去的~我肯它们现在就已经是败类了~
[ 本帖最后由 龙浩逸 于 2007-6-24 15:01 编辑 ]
作者: K8 时间: 2007-6-24 15:12
原帖由 奔跑在雨中 于 2007-6-24 12:30 发表
司机是成年人,是司机对学生的话的真实性未做任何的辨别,没有弄清是否真的有盗窃行为的发生,是司机报的警,是因为没有根据地报警和关人对我妈妈造成了伤害。我们并没有放弃对其他行为人责任的追究。
司机是根据两个学生的指认而报警这个一点没错呀,司机没有调查权,他只能请有调查权的人来呀,打110并不是说你母亲就一定是嫌疑人啊,只是让警察来判断谁是嫌疑人啊,你说对吗?另外这2个女学生只要满14周岁就和这个司机一样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请不要将在刑法意义上的成年人与未成年人混淆哦.司机对学生的话的真实性没有必要做任何辨别,因为他的辨别不一定符合真实情况,所以他转述了2个女学生的话,并对2个女学生与你母亲之间的纠纷拨打110请求处理.其实我很同情您母亲的遭遇,被摸名的冤枉真的是极其另人气愤!如果司机说你母亲就是偷东西的,那我觉得司机就应当承担责任了,而他只是转述了学生的话,说明其实他心理也不知道谁是小偷,仅根据学生的指任进行合理的怀疑吧了,所以报警.从当时这个情况看,司机只能这么做,司机没有错,您母亲也没有错,而您母亲更应当坚持学生当场向您母亲道歉!这是恢复名誉的最好时刻!
作者: kent2004 时间: 2007-6-24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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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妞小撒 时间: 2007-6-24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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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妞小撒 时间: 2007-6-24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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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djjss123 时间: 2007-6-24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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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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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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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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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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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雨中飞 时间: 2007-6-24 16:19
不管怎么说司机肯定是有责任的
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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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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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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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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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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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奔跑在雨中 时间: 2007-6-2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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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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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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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奔跑在雨中 时间: 2007-6-24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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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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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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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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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雨中飞 时间: 2007-6-24 16:41
司机没有权利叫他妈妈站到前面去
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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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aoshanor 时间: 2007-6-24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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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雨中飞 时间: 2007-6-24 16:46
门关好 报警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 司机不能怀疑任何人 更不能指着谁
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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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沙发妞 时间: 2007-6-2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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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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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雨中飞 时间: 2007-6-24 16:54
原帖由 普通乘客 于 2007-6-24 16:50 发表
21司机并没有怀疑任何人,也没有指谁,说谁是小偷~~
请阁下,把事情搞清楚再回复~
我在这里回复跟21路有什么关系 自己搞清楚再说
作者: 奔跑在雨中 时间: 2007-6-24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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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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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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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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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雨中飞 时间: 2007-6-24 17:04
原帖由 普通乘客 于 2007-6-24 16:56 发表
呵呵~
何必做这样的辩解呢?
你的回复,也不是明指21路那个司机吗?
明白人,都看的清楚~
何必这么虚伪呢?
就算我拿21路司机来说,难道我说错了吗?
司机没有错~~~
你想怎么理解那是你的事 如果你认为司机没有错 你到民声版去发贴 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作者: 奔跑在雨中 时间: 2007-6-2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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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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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1路公交司机 时间: 2007-6-24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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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通乘客 时间: 2007-6-24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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